很多时候,国 际贸易订单的交易都是从付款开始的,我们就简单地列出几种常见的付款方式,以及会遇到的问题。
付款从接收的帐户来区分:
对公账户:1.对公账户T/T,L/C,D/P,D/A,O/A
对于私人账户:西联汇款,Paypal,速汇金,T/T
T/T
T/T(TelegraphicTransfer)电汇是指汇款人在另一个国 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款入行)向收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的汇款方式。
T/T支付方式为外汇现金结算,您的客户将资金汇入您公司指 定的外汇银行账户,T/T属于商业信用,在商品准备好之后,如果顾客付清了所有的货款,你可以直接将单据发送给顾客,不需要经过银行。
T电汇分为两种,一种叫前TT(前TT)T),前TT是什么(前TT/T)怎么样?在国 际贸易行业,也就是说,在发货人发货之前,支付百分之100货款的都叫前TT(前TT/T)。这种支付方式是与卖方相比,国 际贸易中很安全的贸易方式,因为卖方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只要他们收到钱,他们就会发货。如果他们没有收到钱,他们就不会发货。前TT(前TT/T)还可分为许多灵活的方法,先20%~40%定金,再80%~60%出货前给全部。具体比例,根据不同情况,不同灵活变通。
二是后TT(后TT/后TT)T)支付方式。后TT(后TT/T)支付方式在行业内定义为,发货后,买方支付余额。那么买方为什么要支付余额呢?一般来说,后TT(后TT/T)是根据B/L(BL)支付余款的提单复印件。后TT(后TT/T)模式也比较灵活。总的来说,国 际 后TT(后T/后T/)基本上很受欢迎。T)付款方式为,客人先给30%定金,其余70%为客人见提单。(BL,B/L)复印件支付余款。有些当然是40%定金,60%见提单。
T常见的/T支付问题
1.收款人信息错误导致挂账。很多客户粗心大意,会把收款人的名字写错,比如写错字,比如名字太长,汇款时填空间有限,等等。汇款确实到达了收款人的账户,但由于信息错误,没有办法解冻付款。(release)。结果:一般情况下,如果15天(或者根据各家银行的实际情况)没有解决,原路退货。解决方案:1。通知客户更改信息(amendment),明确告知客户,不改就收不到钱,订单也执行不了。2.如果第 二 次合作后公司名称太长,可以告诉客户把名字写不出来的部分写在地址栏里,也可以顺利收款。
2.后T/t客户拖欠尾款,有些客户拖延,不付款。首先,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注明尾款的付款时间,例如在3-5个工作日内支付提单复印件,以避免尾款迟迟无法收回的情况。当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分析和研究客户,提前规避风险。
L/C
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银行(开证行)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主动向第三方(受益人)或其指 定方支付的书面文件。也就是说,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 诺支付的书面文件。
在国 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不信任对方,买方担心卖方在预付款后不会按照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买方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不会付款。因此,两家银行需要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人,代表收据和付款,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高于商业信用)。银行在此次活动中使用的工具是信用证。
可以看出,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障支付的证书,已经成为国 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根据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应先将货款存入银行,银行应当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立银行告知卖方,卖方应当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应当代买方支付。
三个明显的信用证特征
第 一,信用证是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书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书与基本贸易分离的书面认证;
第 二,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信用证书是凭单支付的,不能以货物为准。只需单据一致,开证行应无条件支付;(单据一致,单据一致)
第三,开证银行承担首付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信用证书是银行信用的一种,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付款有首要责任。
分类信用证
信用证书的分类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根据信用证的文件或信用证本身的要求进行划分:
(1)信用证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为:
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它是用跟单汇票或仅用文件支付的信用证。这里的文件是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文件(如海运提单等)。),或者证明货物已经交付的文件(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UCP600跟单信用证的惯例
②光票信用证(CleanCredit)是凭不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Draft)支付信用证。银行用光票信用证支付,还可以要求受益人附上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预付单等。
大多数国 际贸易的货款结算都使用跟单信用证。
以开证行承担的责任为标准,可分为:
①信用证不可撤销(IrrevocableL/C)。是指信用证一经发放,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相关当事人同意,发放银行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文件符合信用证规定,发放银行必须履行支付义务。
②信用证可以撤销(RevocableL/C)。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障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视为不信用证可以撤销。
近期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得开立可撤销信用证!(注意:常用信用证不可撤销)
(3)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保 证付款,可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ConfirmedL/C)。是指开证行出具的信用证,另一家银行保 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文件履行支付义务。信用证兑换的银行称为兑换银行。
②不保 证信用证的保 证(UnconfirmedL/C)。开证行出具的信用证未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期长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付款银行负责贴现,并规定所有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即期收款,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L/Cpayableatsight)条款。
根据受益人是否可以转让信用证的权利,可以分为:
①可以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期长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付款银行负责贴现,并规定所有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即期收款,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L/Cpayableatsight)条款。
根据受益人是否可以转让信用证的权利,可以分为:
①可以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指信用证受益人(第 一受益人)可要求授权支付,承担延期支付责任,承兑或议付银行(统称为“转让银行”),或信用证自由议付时,可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益人(第 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应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而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信用证不能转让。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所有信用证中没有注明“可转让”,即信用证不能转让。
(6)红条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可以让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提前向卖方支付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经常用于制造业。
B根据信用证的用途进行分类
(1)循环信用证(RevolvingL/C)
是指信用证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恢复到原金额,可以重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总金额。它通常用于分批均匀交付。在信用证按金额循环的情况下,恢复原金额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可自动恢复原金额,无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使用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原金额使用信用证。
③半自动循环。也就是说,每次使用一定金额后几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从第 一次开始×天起可以自动恢复到原来的金额。
(2)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L/C)
指两个信用证申请人以对方为受益人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金额相等或大致相等,可以同时打开,也可以相继打开。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三是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L/C)
也称为信用证转让,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银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开立。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者当两国无法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第三方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贸易交流。原信用证金额(单价)应高于背信用证金额(单价),背信用证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规定。
预支信用证书/包装信用证书(Anticipatorycredit/Packingcredit)
是指开证行授权支付银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由开证行保 证偿还并承担利息,即开证行在支付前,受益人在支付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付信用证出口人的光票支付也要求受益人附上负责支付信用证规定文件的说明书。货运单据交付后,支付银行支付剩余货款时,扣除预付款利息。
备用信用证(5)(Standbycredit)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papercredit)、担保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对受益人承 诺承担一定义务的凭证。也就是说,开证行保 证,当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开证行的赔偿,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提交开证人的违约证明。是银行信用,是受益人在开证人违约时获得赔偿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书中常用的名词解释
开证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也称为开证人。义务:根据合同开具证明;向银行支付比例押金;及时支付赎回单。权利:验证和赎回单;验证和退货(基于信用证)
注: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开证行的声明和保 证(在申明赎回前,货物所有权属于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责单据表面是否合格;开证行不负责单据传递中的错误;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 证到期付款和赎回;保 证各种费用的支付;开证行有权随时增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理保险和增加保险水平,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指 定的有权使用该证书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应商。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果不一致,应要求开证行尽快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果接受,交货并通知收货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文件,向议付行提交文件;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果不一致,应执行开证行修改文件的指示,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仍交付文件。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取消合同,拒绝信用证;交单后,如果开证行破产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支付;如果开证申请人在收款前破产,可以停止货物装运,自行处理;如果开证行破产时信用证没有使用,可以要求开证申请人另行开具。
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承担保 证付款的责任。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 一次付款的责任。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文件;付款后,如果开证申请人无法支付赎回单,可以处理单据和货物;如果货物不足,可以向开证申请人索要余额。
通知银行:是指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它是出口地的银行。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让银行只负责转让。
议付银行:指愿意购买受益人交付跟单汇票的银行。根据信用证开证银行的付款担保和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规定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银行(也称购票银行、外汇银行、贴现银行;一般为通知银行;有限的议付和自由议付)。义务:严格审查订单;预付款或贴现跟单汇票;背面批准信用证;权利:议付或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文件;议付后,开证银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预付款。
支付银行:指信用证上指 定支付的银行。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银行是开放银行。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支付的银行(可以是开放银行,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另一家银行)。有权支付或不支付;一旦付款,就没有权利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 证银行:受开证银行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保 证信用证的银行。加批“保 证付款”;不可撤销的确定承 诺;对信用证独立负责,凭单支付;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赔;如果开证行拒绝支付或关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索赔。
承兑银行: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也是支付银行。
付款银行:指受开证银行信用证委托,代开证银行向议付银行或付款银行支付预付款的银行(也称清算银行)。只付款不审核账单;只付款不退款;不付款时,开证银行会付款。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期长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付款银行负责贴现,并规定所有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即期收款,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L/Cpayableatsight)条款。
根据受益人是否可以转让信用证的权利,可以分为:
①可以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指信用证受益人(第 一受益人)可要求授权支付,承担延期支付责任,承兑或议付银行(统称为“转让银行”),或信用证自由议付时,可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益人(第 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应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而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信用证不能转让。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所有信用证中没有注明“可转让”,即信用证不能转让。
(6)红条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可以让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提前向卖方支付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经常用于制造业。
B根据信用证的用途进行分类
(1)循环信用证(RevolvingL/C)
是指信用证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恢复到原金额,可以重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总金额。它通常用于分批均匀交付。在信用证按金额循环的情况下,恢复原金额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可自动恢复原金额,无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使用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原金额使用信用证。
③半自动循环。也就是说,每次使用一定金额后几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从第 一次开始×天起可以自动恢复到原来的金额。
(2)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L/C)
指两个信用证申请人以对方为受益人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金额相等或大致相等,可以同时打开,也可以相继打开。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三是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L/C)
也称为信用证转让,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银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开立。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者当两国无法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第三方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贸易交流。原信用证金额(单价)应高于背信用证金额(单价),背信用证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规定。
预支信用证书/包装信用证书(Anticipatorycredit/Packingcredit)
是指开证行授权支付银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由开证行保 证偿还并承担利息,即开证行在支付前,受益人在支付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付信用证出口人的光票支付也要求受益人附上负责支付信用证规定文件的说明书。货运单据交付后,支付银行支付剩余货款时,扣除预付款利息。
备用信用证(5)(Standbycredit)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papercredit)、担保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对受益人承 诺承担一定义务的凭证。也就是说,开证行保 证,当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开证行的赔偿,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提交开证人的违约证明。是银行信用,是受益人在开证人违约时获得赔偿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书中常用的名词解释
开证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也称为开证人。义务:根据合同开具证明;向银行支付比例押金;及时支付赎回单。权利:验证和赎回单;验证和退货(基于信用证)
注: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开证行的声明和保 证(在申明赎回前,货物所有权属于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责单据表面是否合格;开证行不负责单据传递中的错误;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 证到期付款和赎回;保 证各种费用的支付;开证行有权随时增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理保险和增加保险水平,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指 定的有权使用该证书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应商。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果不一致,应要求开证行尽快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果接受,交货并通知收货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文件,向议付行提交文件;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果不一致,应执行开证行修改文件的指示,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仍交付文件。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取消合同,拒绝信用证;交单后,如果开证行破产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支付;如果开证申请人在收款前破产,可以停止货物装运,自行处理;如果开证行破产时信用证没有使用,可以要求开证申请人另行开具。
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承担保 证付款的责任。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 一次付款的责任。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文件;付款后,如果开证申请人无法支付赎回单,可以处理单据和货物;如果货物不足,可以向开证申请人索要余额。
通知银行:是指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它是出口地的银行。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让银行只负责转让。
议付银行:指愿意购买受益人交付跟单汇票的银行。根据信用证开证银行的付款担保和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规定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银行(也称购票银行、外汇银行、贴现银行;一般为通知银行;有限的议付和自由议付)。义务:严格审查订单;预付款或贴现跟单汇票;背面批准信用证;权利:议付或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文件;议付后,开证银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预付款。
支付银行:指信用证上指 定支付的银行。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银行是开放银行。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支付的银行(可以是开放银行,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另一家银行)。有权支付或不支付;一旦付款,就没有权利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 证银行:受开证银行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保 证信用证的银行。加批“保 证付款”;不可撤销的确定承 诺;对信用证独立负责,凭单支付;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赔;如果开证行拒绝支付或关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索赔。
承兑银行: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也是支付银行。
付款银行:指受开证银行信用证委托,代开证银行向议付银行或付款银行支付预付款的银行(也称清算银行)。只付款不审核账单;只付款不退款;不付款时,开证银行会付款。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Sight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期长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付款银行负责贴现,并规定所有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对于受益人来说,这种信用证实际上仍然是即期收款,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ceL/Cpayableatsight)条款。
根据受益人是否可以转让信用证的权利,可以分为:
①可以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指信用证受益人(第 一受益人)可要求授权支付,承担延期支付责任,承兑或议付银行(统称为“转让银行”),或信用证自由议付时,可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益人(第 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应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而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信用证不能转让。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所有信用证中没有注明“可转让”,即信用证不能转让。
(6)红条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可以让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提前向卖方支付部分款项。这种信用证经常用于制造业。
B根据信用证的用途进行分类
(1)循环信用证(RevolvingL/C)
是指信用证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恢复到原金额,可以重复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总金额。它通常用于分批均匀交付。在信用证按金额循环的情况下,恢复原金额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可自动恢复原金额,无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使用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原金额使用信用证。
③半自动循环。也就是说,每次使用一定金额后几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从第 一次开始×天起可以自动恢复到原来的金额。
(2)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L/C)
指两个信用证申请人以对方为受益人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金额相等或大致相等,可以同时打开,也可以相继打开。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三是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L/C)
也称为信用证转让,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银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开立。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者当两国无法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第 三方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贸易交流。原信用证金额(单价)应高于背信用证金额(单价),背信用证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规定。
预支信用证书/包装信用证书(Anticipatorycredit/Packingcredit)
是指开证行授权支付银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部分,由开证行保 证偿还并承担利息,即开证行在支付前,受益人在支付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付信用证出口人的光票支付也要求受益人附上负责支付信用证规定文件的说明书。货运单据交付后,支付银行支付剩余货款时,扣除预付款利息。
备用信用证(5)(Standbycredit)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Commercialpapercredit)、担保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对受益人承 诺承担一定义务的凭证。也就是说,开证行保 证,当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开证行的赔偿,只要按照备用信用证的规定提交开证人的违约证明。是银行信用,是受益人在开证人违约时获得赔偿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书中常用的名词解释
开证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也称为开证人。义务:根据合同开具证明;向银行支付比例押金;及时支付赎回单。权利:验证和赎回单;验证和退货(基于信用证)
注: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开证行的声明和保 证(在申明赎回前,货物所有权属于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责单据表面是否合格;开证行不负责单据传递中的错误;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 证到期付款和赎回;保 证各种费用的支付;开证行有权随时增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理保险和增加保险水平,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
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指 定的有权使用该证书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应商。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如果不一致,应要求开证行尽快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果接受,交货并通知收货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文件,向议付行提交文件;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果不一致,应执行开证行修改文件的指示,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仍交付文件。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取消合同,拒绝信用证;交单后,如果开证行破产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支付;如果开证申请人在收款前破产,可以停止货物装运,自行处理;如果开证行破产时信用证没有使用,可以要求开证申请人另行开具。
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承担保 证付款的责任。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 一次付款的责任。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文件;付款后,如果开证申请人无法支付赎回单,可以处理单据和货物;如果货物不足,可以向开证申请人索要余额。
通知银行:是指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它是出口地的银行。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让银行只负责转让。
议付银行:指愿意购买受益人交付跟单汇票的银行。根据信用证开证银行的付款担保和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规定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银行(也称购票银行、外汇银行、贴现银行;一般为通知银行;有限的议付和自由议付)。义务:严格审查订单;预付款或贴现跟单汇票;背面批准信用证;权利:议付或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文件;议付后,开证银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预付款。
支付银行:指信用证上指 定支付的银行。在大多数情况下,支付银行是开放银行。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支付的银行(可以是开放银行,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另一家银行)。有权支付或不支付;一旦付款,就没有权利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 证银行:受开证银行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保 证信用证的银行。加批“保 证付款”;不可撤销的确定承 诺;对信用证独立负责,凭单支付;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赔;如果开证行拒绝支付或关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索赔。
承兑银行: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也是支付银行。
付款银行:指受开证银行信用证委托,代开证银行向议付银行或付款银行支付预付款的银行(也称清算银行)。只付款不审核账单;只付款不退款;不付款时,开证银行会付款。